中建网群 | 办公平台 | 公司邮箱
中建顾问导航
新闻中心
公司快讯
中建设计
中建股份
行业资讯
首页>> 新闻中心>>行业资讯
陕西: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减免建筑业劳保费用
发布日期:2016-11-14 字号:[ ]

  日前,陕西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从总则、收缴、拨付、管理、监督、附则6大方面明确了相关工作。  《细则》明确,劳保费用应当在工程概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合同中单独列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凡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均应缴纳劳保费用。劳保费用的收缴标准,应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标准执行。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地方政府和部门都无权减免劳保费用。  据了解,建筑业劳保费用实行全省行业统筹管理,统一定额计取标准、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统一向施工企业返还拨付。(央广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安徽出台意见 加快推进钢结构建筑发展
江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百日行动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 Copyright 2017-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 TEL:86-10-85599666 FAX:86-10-85599555 EMAIL: webmaster@chinaconstructi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