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我公司在河北廊坊地区监理的春和花园北区2、3、5、6、12#及配套商业、1#车库工程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省级安全文明工程。
在文明工地的创建过程中,项目部筹建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质量安全责任目标落实到人,建立奖罚制度,建立健全了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形成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文明施工,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晓静、廊坊办事处主任孙潇洋及项目全体员工为该项目取得的优异成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