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及重庆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政策性金融功能、帮助农民工等新市民解决居住问题、扩大制度受益面,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中心)将开展无固定用工单位农民工公积金缴存试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在认真调研基础上,按照“局部试点、稳步推进”的思路,拟定试点方案,报经市公积金管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在重庆市丰都县开展农民工公积金缴存试点。
按照2016年9月21日市公积金管委会批复要求,重庆中心制定了《丰都县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试点方案》。本次试点支持的主要对象为丰都县无固定用工单位和返乡购房农民工;由丰都县人民政府确定专门的国有公司免费为农民工代办缴存提取手续;为确保权利义务对等、防范贷款资金风险,农民工申请贷款后仍应继续缴存公积金,连续停缴3个月以上的,执行商业贷款利率;试点所需贷款资金,采用贴息贷款方式予以解决。
试点一个月来,近200人申请开户缴存,试点工作取得良好开端。下一步,重庆中心将继续与丰都县政府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市公积金管委会批复要求,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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