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建部近日印发《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规划》要求,提升既有住房抗震能力。通过棚户区改造、抗震加固等,加快对抗震能力严重不足住房的拆除和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逐步提高我国建筑室内避难规模,提高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避难和保障能力。
《规划》要求,严格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一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强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全面推动实施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制度。大力推广减隔震技术,加强质量监管,切实提高建筑工程可持续抗震能力。
二是推动村镇建筑建设管理。完善村镇建筑安全选址和抗震防灾要求,加强对村镇建筑防灾设计与建设的指导,推动农房抗震措施普及。加强村镇工程建设防灾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基层管理和技术人员防灾意识,提升农房抗震设防水平。
《规划》要求,推动既有建筑加固改造。一是推进城市建筑抗震风险排查。推动开展城市房屋建筑抗震能力普查工作,推动建立省市两级抗震风险监测平台,建立城市防灾能力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
二是提升既有住房抗震能力。通过棚户区改造、抗震加固等,加快对抗震能力严重不足住房的拆除和改造。研究探索强制性与引导性相结合的房屋抗震鉴定和加固制度。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
三是提升公共建筑综合抗震能力。研究制定城乡规划中避难建筑规划要求和控制指标,推动避难建筑建设,逐步提高我国建筑室内避难规模,提高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避难和保障能力。推动对人员密集公共建筑抗震能力普查和加固改造,推动开展文化遗产建筑及历史建筑抗震保护性鉴定加固工作。
《规划》要求,强化抗震规划编制实施。一是推动区域抗震防灾综合防御。加强城镇体系规划中抗震防灾专项要求,加强重大地震断裂带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体系建设,构建具有良好防灾功能的城镇布局,完善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应急救灾功能,加强抗震设施建设和抗震风险控制对策的统筹和协调。
二是严格防灾规划编制管理。加快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进程,加强城市重大抗震风险排查,完善抗震设施布局。探索用作避难场所和应急通道的绿地、教育、体育等公共用地及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管控制度。推进镇、乡、村庄防灾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城乡防灾设施建设。推动构建以防灾避难场所为中心,应急交通、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为支撑,应急指挥、医疗、物资、消防、环卫等服务设施配套齐全的抗震设施体系。开展抗震设施建设管理制度研究,强化公共建筑物和设施的应急避难功能。
四是完善城乡规划防灾措施。加强城镇总体规划、市政专项规划、乡村规划的抗震防灾措施,提升现有城乡规划体系中抗震防灾内容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完善城乡抗震防灾规划监管体系,严格规划强制性措施落实,探索详细规划、城镇社区管理的防灾管控。(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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