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的建设,政策规章制度有四方面建议:
一是雄安新区装配式建筑占比应达到80%,高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提出的30%的目标,也高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达到世界领先。大力推广应用地下综合管廊、立体车库和不锈钢饮用水管道系统。
二是开展雄安新区应用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及材料的专项研究,明确雄安新区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和所用材料的具体要求,在相关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增加建造方式、材料的控制内容,在用地上予以优先保障,并开辟绿色通道,给予信贷支持。
三是加快编制高水平的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鼓励社会团体组织编制团体标准,支持企业编制标准、加强技术创新,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以雄安新区建设为契机,推动我国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标准走在国际前列。
四是构建绿色钢材评价体系,开发应用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新型绿色钢材建筑材料产品,提高绿色钢材产品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限制不符合节能环保发展要求的建筑材料在雄安新区的应用,确保雄安新区建设的质量、安全、绿色、环保。(中建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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